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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注冊代理機構專項解析注冊地址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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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閱讀: 時間: 2018-12-28 下午 06:39:49 編輯: 商路通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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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注冊代理機構專項解析注冊地址問題
名稱、場所、經營范圍、公司章程是注冊公司時必不可少的,其中“場所”就是我們常說的注冊地址
據昌平公司注冊機構了解,注冊公司時,房屋提供者應分別出具以下證明:
1、房產證應+房產證復印件(并在復印件上加蓋產權單位公章或由產權人簽字)。
2、無產權證的由產權單位的上級或房產證發(fā)放單位在“需要證明情況”欄內說明情況,并蓋章確認;也可由當地政府或其派出機構在“需要證明情況”欄內簽署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的意見,并加蓋公章。
3、產權為軍隊房產,應提交加蓋發(fā)證機關專用章的“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”復印件(昌平公司注冊機構提示:這種性質的房屋要慎用)。
4、農村房:個人的,“需要證明情況”欄內由村委會蓋章確認;村委會的,“需要證明情況”欄內由鄉(xiāng)、鎮(zhèn)政府蓋章確認。
5、房屋為新購置的商用商品房又未辦理產權登記的,應提交購房合同復印件、購房發(fā)票復印件、加蓋房地產開發(fā)商公章的預售房許可證的復印件。
6、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具有出租經營權的,可直接在“房屋提供者證明”欄內加蓋公章,同時應出具加蓋經營企業(yè)公章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,不再要求提供產權證。
昌平工商代理機構提示:目前北京規(guī)定住宅不能注冊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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